关于双峰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期)招标补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在将《双峰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第一期)》招标补充答疑如下:
1、问题:
投标企业为LED灯具的生产企业能否适当修改为“投标企业为LED灯具的生产企业或者区域代理商”?
回复:
以招标文件为准。
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投标人为投标货物提供货物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中“路灯运程智能控制系统”修改为“路灯远程智能控制系统”。
本补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双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