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峰县茶畲路保障性安居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招标补充(答疑)文件(三)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在将《双峰县茶畲路保障性安居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招标补充(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P20页提到本项目执行“湘建价[2018]101号文”,控制价发布的“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投标报价)” 销项税额 按11%计取未执行“湘建价[2018]101号文”且与发布的D.3表中销项税额费率不一致,是否为控制价搞错,请问投标报价是否与投标报价保持一致仅“F.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投标报价)” 销项税额按11%计取其他按湘建价[2018]101号文执行?若不可请修正控制价并重新发布控制价表格。
答复:由于软件问题,F1表数据未更新,控制价销项税额是按10%汇总的,投标报价投标函P98页其他项目费金额按D.3表中显示其他项目费金额汇总填报;投标报价F.1表中金额跟控制价公示金额保持一致,仅需将销项税显示费率改为10%。
二、本补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答疑)文件中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做相应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双峰县房地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