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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衡高速公路双峰连接线北向配套道路(K7+730至K8+720道路及白玉桥)建设项目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邀请书

时间:2018-12-18
娄衡高速公路双峰连接线北向配套道路(K7+730至K8+720道路及白玉桥)建设项目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邀请书
 
一、本招标项目娄衡高速公路双峰连接线北向配套道路(K7+730至K8+720道路及白玉桥)建设项目,已由双峰县发改局双发改行审【2017】12号审批 ,投资预算约756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双峰县城乡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娄发改法规〔2018〕357号文件,决定采取报价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道路工程全长约989m,西起城中路,东止茅坪路,包括本路段范围内的路基土石方、路面工程、雨污水工程、亮化及弱电管线地埋工程、给水工程、白玉桥工程、箱涵工程、横跨沿河东路的框架桥工程等。
三、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代理费用
本项目代理内容包括娄衡高速公路双峰连接线北向配套道路(K7+730至K8+720道路及白玉桥)建设项目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费用人民币 15 万元,报价必须为 15 万元,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书务必严格密封,封面必须显示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范围具备招标代理业务。
2、已进入双峰县公共资源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名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
4、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投标时间、地点
1、请于20181221930分投标截止前在双峰县政务中心五楼提交投标书(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2、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携带法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县公管办已备案的业务联系人或已备案的代理机构专职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否则,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六、抽取方式按 娄发改法规【2018】357文件规定执行。其具体抽取方式为:按递交投标报价书的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候选代理机构的“号码”或直接按递交投标报价书的顺序由招标人明确代表该候选代理机构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候选代理机构招标人在全部“号码”中随机抽取2个号码, 其均为有效投标,按抽中的先后顺序明确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抽取的2家投标人只有1家为有效投标,则直接明确为中标候选人;如抽取的全部为无效投标,则由招标人重新从其余的投标人进行抽取确定,以此类推。
七、合同签订见附件 。
八、因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招标人可以取消中选结果、合同,招标人不需承担任何后果。
九、完成招标代理业务的费用由招标人和中标施工单位各承担5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城乡资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双峰县永丰镇国藩南路161号                            
联系人: 谭征    联系电话:17773827733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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