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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花门镇第四中学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11-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峰县花门镇第四中学扩建项目 已由 湖南省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双发改
【201842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政府配套资金、教育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双峰县花门镇第四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峰县花门镇第四中学扩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双峰县花门镇
2.3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316。建筑内容:新建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2120,建筑高度为15.82m,耐火等级为2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新建学生食堂一栋,建筑面积196,建筑高度为4.05m,耐火等级为2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10 日历天(教学楼及食堂同时施工,教学楼210日,食堂60日);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原建设部【2000】80 号令保修;
2.7 本项目主要为基础、主体、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 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且查询结果与其投标信息一致)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中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 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6 个月(2018 年 5 月-2018 年  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
3.7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   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 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和湘政办发[2017]66 号文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陆仟元整。
5.2 、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9  日 17: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   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   果自行承担。
5.4.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12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
注:另备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单独提交,并由监委现场查验(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只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   构为:双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6821521。
10. 联系方
招 标 人:双峰县花门镇第四中学
联系地址:双峰县花门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373810001
招标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双峰县永丰镇迎宾路东路金泰苑502室
联 系 人:匡先生
联系电话:0738-682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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